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需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山东高原油气装备有限公司高原搬迁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山东高原油气装备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高原搬迁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路以东、运河路以北。山东高原油气装备有限公司进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较早,且生产区域分散,现在的区域已经不能适应东营市的总体规划要求,根据东营市规划要求,原来的工业区域已变为商业区域,因此,需对原厂区进行搬迁。山东高原油气装备有限公司高原搬迁项目主要生产抽油机、油套管,本项目总投资104400万元,占地面积250000平方米。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山东高原油气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546-8837799
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四路与南一路交叉口
三、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551-65865155
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8号
四、主要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程序:
1、识别项目的污染因素,确定工程产污环节、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
2、评价是否达标排放及满足总量控制指标;
3、在采取必要的治理措施后,分析工程排污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预防和减轻污染的措施和建议。
(二)工作内容:
1、对本项目厂址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
2、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3、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对策;
4、对工程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价,提出减缓措施和对策;
5、根据环境评价结果,提出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是否可行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参与意见或建议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2、对本项目选址的意见或建议;
3、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4、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5、对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有何要求。
六、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公众可寄信或打电话等方式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联系。
山东高原油气装备有限公司
2016年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