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向公众介绍山东高原油气装备有限公司高原搬迁项目的污染治理情况,充分了解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公众参与项目讨论,加强公众的环保意识,根据自2006年3月18日起实施的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进行公众参与问卷调查。
山东高原油气装备有限公司高原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现将该工程环评主要结论公布如下:
一、本项目概况
山东高原油气装备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的高原搬迁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路以东、运河路以北。山东高原油气装备有限公司进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较早,且生产区域分散,现在的区域已经不能适应东营市的总体规划要求,根据东营市规划要求,原来的工业区域已变为商业区域,因此,需对原厂区进行搬迁。山东高原油气装备有限公司高原搬迁项目主要生产抽油机、油套管,本项目总投资104400万元,占地面积250000平方米。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包括淬火产生的油烟、抛丸粉尘、抽油机喷漆废气、石油管材喷漆废气、焊接烟气,其中有组织废气包括抛光粉尘、抽油机喷漆废气、石油管材喷漆废气,无组织废气包括淬火油烟、焊接烟气。
抛丸废气经过设备自带集尘系统集尘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2.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其它尘源标准要求;抽油机喷漆废气、石油管材喷漆废气由喷漆房引风系统收集后,经过2级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漆雾排放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非甲烷总体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淬火油烟和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气,其中淬火油烟产生量为0.26t/a,焊接烟气经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气排放量为0.06t/a。
2、废水
本项目排水系统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进行建设,废水主要包括磷化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磷化冲洗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经东营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厂处理后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标准排入东营河。
3、固废
本项目排出的固废主要是下料产生的边角余料、金属屑、废切削液、喷漆产生的废漆渣、废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废切削液、喷漆产生的废漆渣、废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边角余料、金属屑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机泵、风机、车床机床等,噪声源强约为75dB(A)~90dB(A),针对噪声源特点,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合理布局、绿化等治理措施以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概述
本项目对评价区大气环境质量有一定程度影响,但只要严格按照本报告所提要求,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及技术改造,本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量较少,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水处理措施的前提下,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甚微。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量不大,项目装置区、污水管线等可能产生下渗的区域经过严格的防渗处理,废水也经厂区预处理达标后排放,可以有效预防污水下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因此,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防范地下水污染措施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当地地下水影响很小。
本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所在地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只要能够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进行分类处理,并强化监管,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会得到有效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环评报告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城市规划;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本项目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在充分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的选址基本合理,建设是可行的。
五、查阅本项目环评简本方式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山东高原油气装备有限公司(联系人:李经理:0546-8837799)和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工 0551-65865155)将为公众提供报告书简本查询、查阅服务。同时在厂区附近村庄、小区进行关于本工程的公众意见调查问卷的发送及征集工作。
建设单位:山东高原油气装备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