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原圣隆抽油杆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验收小组,根据《山东高原圣隆抽油杆有限公司抽油杆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山东高原圣隆抽油杆有限公司抽油杆制造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和建设单位对于验收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经验收小组对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对后,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山东高原圣隆抽油杆有限公司抽油杆制造项目,位于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路以东、运河路以北。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项目租赁胜利油田高原石油装备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占地面积约20000m2,总建筑面积10080 m2,绿化面积600m2。项目建有抽油杆厂房、办公室等生产办公服务设施及公用工程配套设施。主要生产设施包括校直机、锻机、抛丸机、数控机床等,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抽油杆400万米,光杆10万米。
(二)项目建设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11月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东高原圣隆抽油杆有限公司抽油杆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分局于2018年11月12日东开环建审[2018]6046号《关于山东高原圣隆抽油杆有限公司抽油杆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9年2月整改完成进行试运行,2019年2月起开始环保设施调试,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项目建设情况及环保设施调试时间在胜利油田高原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山东高原圣隆抽油杆有限公司抽油杆制造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验收期间现场实际勘察,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批复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
|
原环评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
|
备注
|
1
|
数控车床6台
|
数控车床8台,2台闲置,维修时替换
购置工业气动标记打标机1台、抽油杆矫直机1台、螺杆空压机1台
|
不增加产能及产污
|
2
|
新上布袋除尘设备处理抛光粉尘
|
依托原有滤芯除尘器处理抛光粉尘
|
|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8年1月29日发布的环办环评[2018]6号《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以及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6月发布的环办[2015]52号文《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保设施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此项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更。项目其他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查,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接箍清洗废水,接箍清洗废水产生量较少,经隔油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1285.2m3/a)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营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后外排。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浸涂及晾干工序、接箍产品挤丝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抽油杆抛丸、光杆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经UV光解催化设备处理后,经15m排气筒(Y1)有组织排放。抛丸、抛光产生的颗粒物集气罩收集后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5m(Y2)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浸涂机、鼓风机、有机废气处理装置、锯床、车床、铣床、立钻、清洗机、抛光机等设备产生机械噪声,噪声级约为90-110dB(A),通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距离衰减等噪声控制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查,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总产量为18.9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原辅料材料使用后产生废包装,产生量约为2t/a,经收集后外卖处理;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产生量约为1.4256t/a,集中收集后,外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及废品,产生量约为18t/a,经收集后外卖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漆渣HW12(264-011-12)产生量约为0.02t/a;废石蜡HW08(900-201-08)、废煤油HW08(900-209-08)产生量约为0.2t/a;废纤维棉HW49(900-041-49)产生量为0.01t/a;废漆桶、废煤油桶HW49(900-041-49)产生量为0.5t/a;清洗水隔离废油HW08(900-201-08)产生量为0.15t/a;废润滑脂HW08(900-209-08)产生量约为6t/a。废灯管HW29( 900-023-29)产生量约为0.03 t/a。以上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环境影响情况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浸涂及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光解催化设备处理后,苯最大浓度为0.016mg/m3,甲苯最大浓度为4.48mg/m3,二甲苯最大浓度值分别为0.064mg/m3,VOCS最大浓度为8.33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7mg/m3,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
项目抽油杆抛丸工序和光杆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最大浓度为7.5mg/m3,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浮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203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mg/m3);厂界苯、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厂界无组织VOCS最大浓度值为1.22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高原产业园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5.2~57.4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5.8~49.1dB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查,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总产量为18.9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原辅料材料使用后产生废包装,产生量约为2t/a,经收集后外卖处理;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产生量约为1.4256t/a,集中收集后,外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及废品,产生量约为18t/a,经收集后外卖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漆渣HW12(264-011-12)产生量约为0.02t/a;废石蜡HW08(900-201-08)、废煤油HW08(900-209-08)产生量约为0.2t/a;废纤维棉HW49(900-041-49)产生量为0.01t/a;废漆桶、废煤油桶HW49(900-041-49)产生量为0.5t/a;清洗水隔离废油HW08(900-201-08)产生量为0.15t/a;废润滑脂HW08(900-209-08)产生量约为6t/a。废灯管HW29( 900-023-29)产生量约为0.03 t/a。以上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验收总体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检查情况,山东高原圣隆抽油杆有限公司遵守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等资料齐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废气、废水、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合理,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验收组一致认为山东高原圣隆抽油杆有限公司抽油杆制造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管理要求及建议
1、项目完成自行验收之后5日内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天。验收报告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2、验收报告报送环保部门备案时应同时报送验收报告公示情况说明及验收整改说明。
3、明确项目运行期间监测计划及落实,做好环保设施维护及运行管理记录,确保“三废”达标排放。
七、验收人员信息
山东高原圣隆抽油杆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27日
附件:《抽油杆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